家具加工厂内木材、油漆、胶粘剂、海绵、布料等可燃物密集,加上开料、砂光、烘干、喷涂等工序火源分散,火灾荷载远高于普通厂房;一旦起火,蔓延速度快、烟雾毒性大,极易由局部“小火”演变为“立体大火”。因此,灭火剂的选择必须兼顾“快速控火、防止复燃、保障人员、减少污染”四大目标,任何单一药剂都难以同时满足,必须分层、分区、分级配置。
一、A类固体火是“主战场”,水基仍是首选
木材、木屑、刨花、纸质标签等燃烧属于A类火,最经济有效的灭火剂仍是水。但家具厂冬季常低于0 ℃,普通清水灭火器易结冰,应选用添加复合型防冻剂(丙二醇-甘油系)的-20 ℃抗冻水基灭火器;同时加入高分子阻燃成膜剂,可在木屑表面形成凝胶层,降低复燃概率。对于开料、砂光工位,推荐3 L抗复燃水基器,每25 m²设1具,喷射时间≥30 s,可覆盖约4 m²燃烧面。
若厂区设有自动喷淋系统,应在供水侧注入AFFF 3%水成膜泡沫,使木垛表面获得15 min以上隔氧封固,防止“阴燃-复燃”循环。

二、B类液体火需“泡沫+干粉”双保险
调漆间、喷涂房、烘干房大量使用PU、PE、硝基漆及其稀释剂(甲苯、二甲苯、乙酸乙酯),闪点普遍<23 ℃,属甲类危险工艺。依据GB 50140-2005,每50 m²应至少配置2具6 L抗溶水成膜泡沫灭火器,或1具45 L推车式泡沫,发泡倍数≥6,25%析液时间≥3 min,可在垂直面形成泡沫保护层,覆盖流淌火。
但泡沫对喷射角度要求高,一旦遇到搅拌风机扰动易被吹散,因此需并联设置ABC干粉灭火器作“打断链式反应”的备用:每具6 kg磷酸铵盐干粉最小灭火级别为4A、144B,可在10 s内压制1.4 m²汽油盘火,为泡沫覆盖争取时间。两者配合使用,可实现“干粉速控—泡沫冷却—水基清洗”三级递进。
三、C类气体与E类电气火优先二氧化碳
热压机房、锅炉房存在天然气泄漏风险,而配电柜、UV固化炉、CNC加工中心则属带电设备。对气体及电气火,必须采用不导电、无残留灭火剂。推荐5 kg或7 kg二氧化碳灭火器,每50 m²设1具,灭火浓度≥34%,喷射时间≥8 s,可在60 s内窒息火焰;同时加装2具2 kg手提式CO₂作“贴身”备用,防止管路爆裂导致主灭火器失效。
对24 h运行的PLC控制室、服务器机房,应增设柜式七氟丙烷(HFC-227ea)无管网装置,灭火设计浓度8%,喷放时间<10 s,既可避免CO₂的低温冻伤风险,又能减少精密线路二次损害。
四、特殊工序“靶向”升级
1. 喷漆房:属于“爆炸危险区域1区”,除设置泡沫-干粉联用外,应在排风风管内安装熔点120 ℃的易熔合金喷头,联动预混AFFF 3%泡沫罐,实现“风管起火-喷头熔化-泡沫注入-风机停机”全连锁,防止烟囱效应。
2. 打磨抛光工位:木粉尘云最低着火能量<10 mJ,遇静电即可爆燃。应在每台砂光机出料口加设D类专用NaCl-base干粉灭火剂(石墨型),每机配2具4 kg专用灭火器,可覆盖600 g镁铝粉尘云爆燃。
3. 成品仓库:采用堆垛式货架,高度>3.5 m,水基难以穿透,应增设K=115快速响应ESFR喷头,同时配6 kg干粉悬挂式自动灭火球,当温度达68 ℃自动爆洒,实现“立体灭火”。
五、配置数量与维护
依据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GB 50140-2005,家具厂属“中危险级”,A类场所每100 m²最小灭火级别2A,B类场所每75 m²最小灭火级别89B。实际布点时,把“最大保护距离”与“工序风险”结合:
水基:最大保护距离20 m,每具3 L≥2A,每100 m²2具;
泡沫:最大保护距离15 m,每具6 L≥4A、144B,每50 m²2具;
干粉:最大保护距离12 m,每具6 kg≥4A、144B,每50 m²2具;
CO₂:最大保护距离10 m,每具5 kg≥89B,每50 m²1具。
所有灭火器应每月点检一次,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做水压试验、灭火剂回炉;防冻水基每两年更换一次药剂,干粉满五年强制报废,CO₂每半年称重,泄漏量≥5%立即补加。
六、培训与演练
灭火器只是“最后一道闸”,员工必须做到“30秒响应、3分钟控火”。每季度组织一次“真火”演练,让员工轮流操作水基、泡沫、干粉、CO₂四种灭火器,分别扑灭0.6 m×0.6 m木垛火、1 m²汽油盘火、模拟配电箱火,记录“拔销-喷射-灭火”时间,确保平均用时<45 s;同时培训“逆风站位、雾状扫描、根部平扫”等动作要领,防止因操作失误导致灭火失败。
综上,家具加工厂应建立“水基抗冻抗复燃为主、泡沫干粉双剑合璧、CO₂七氟丙烷精准兜底”的多维灭火体系,并根据工序差异、季节变化、电气密度动态调整。只有灭火剂种类选得对、数量配得足、维护跟得上、人员练得熟,才能真正把“可燃的木屑”变成“可控的安全”,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。